本 期 导 读
*盐都区启动严厉打击电力捕鱼“百日会战”行动
盐都区启动严厉打击电力捕鱼“百日会战”行动
6月18日市海洋与渔业局召开“大市区”打击电力捕鱼工作推进会后,盐都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区政府决定从7月1日至10月10日,在全区范围启动严厉打击电力捕鱼 “百日会战”行动。
1. 全面摸底排查电捕从事人员。以镇(区、街道)为单位,对辖区内电力捕鱼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全面准确掌握电力捕鱼人员数量、信息、活动规律。根据摸底排查情况,镇村要配合渔业、公安等部门发放《通告》和《告知书》,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让当事人现场签收,并要求其主动向渔政部门交出电力捕鱼工具;对拒不上缴电捕工具的,要现场进行强制收缴、拆解。
2. 建立健全应急报告和联动执法机制。各镇(区、街道)及区宣传、文广新等部门要加大对禁止电力捕鱼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打击电力捕鱼行为的积极性,畅通信息渠道,建立健全应急报告和联动执法机制,迅速在全区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浓烈氛围。一旦发现电力捕鱼行为,村组要第一时间向镇(区、街道)渔业部门报告,并同时向区渔业执法部门举报,也可以直接向公安110举报。渔业和公安部门接到相关举报信息后,要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执法查处。事发地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对电捕行为人进行控制和身份确认,对妨碍执行公务、拒绝检查、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人员予以治安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整治电捕工具和非法渔获物销售市场。区公安、农委、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全面排查制造、销售、修理电捕鱼设备人员,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取缔电捕鱼设备的加工点、销售点以及维修点。各镇(区、街道)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经营人员的宣传教育,严禁销售非法渠道获得的渔获物,一经查实,除没收渔获物外,并要依法立案查处。
4. 加大电捕行为处罚力度。渔政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渔业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严查重罚电捕行为,一律执行上限罚则。对使用电力手段破坏渔业资源的,一经查获,根据《渔业法》相关规定,除没收非法工具、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外,一律处5万元以下罚款。
5. 严格考核奖惩。各镇(区、街道)要高度重视这次“百日会战”行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掌握实情,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落实、务求实效,搭建专门工作班子,集中力量,整合资源,严打100天,力争使电捕行为早日在全区绝迹。区政府将把渔政执法协管工作纳入各镇(区、街道)年度农业农村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百日会战”行动不力的镇(区、街道),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凡在“百日会战”行动期间被区渔政部门查获3起电力捕鱼的,或有1起电捕鱼案件当事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将对所在镇(区、街道)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各镇(区、街道)也要加大对渔政协管员和村(居)两委负责人、河道保洁人员的考核力度,细化严明奖惩措施,并报区渔政部门备案。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电力捕鱼及制造、销售电力捕鱼工具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揭发,举报电话渔政88613110,公安110,凡举报查实后,每一起奖励举报人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