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期 导 读
* 市海洋与渔业局开展打击电力捕鱼专项执法督查
* 阜宁多举措推进打击电力捕鱼专项整治工作
市海洋与渔业局开展打击电力捕鱼专项执法督查
为推进打击电力捕鱼专项执法工作,市海洋与渔业局决定从4月11日起,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电力捕鱼专项执法督查和巡查。此次督查旨在深度落实打击电力捕鱼长效机制建设,推进各地打击电力捕鱼执法开展,检查宣传、执法行动计划、责任制落实、执法台账等情况。
督查组将对重点水域采取督查和巡查相结合、白天和黑夜相结合、工作日和节假日相结合、陆上巡查和水上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执法巡查,从严从重打击电力捕鱼违法行为。
阜宁多举措推进打击电力捕鱼专项整治工作
2016年,阜宁县继续推进县镇村三级联动,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打击机制,今年已查获42起电力捕鱼案件,其中发电机捕鱼4起,由于齐抓共管,电捕鱼现象得到了遏制,渔业生产秩序相对稳定,群众反响较好。主要推进措施如下:
一、召开专题会议,落实责任。根据市局《2016年盐城市春季打击电力捕鱼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阜宁县林业渔业局及时制定了2016年春季打击电力捕鱼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于3月16日召开各镇区、街道、社区副业助理(农业助理)的专题会议,要求各镇区、街道、社区对照实施方案,履职尽责。重点抓好宣传,同时对辖区内涉嫌电力捕鱼人员进行再排查梳理,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对边远的周边交界水域落实专人巡视,掌握电力捕鱼违法活动情况,及时反馈。
二、加大宣传力度,造浓氛围。充分利用有线广播、流动宣传车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张贴《通告》5000份、固定宣传标牌等举法,进一步推进电捕鱼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舆论氛围。
三、加大巡查力度,防止反弹。针对春季电力捕鱼高发季节,一是优化结构,分片包干。组建三个中队,分片管理,严防死守,实施全天候巡查,加大巡查频次;二是领导重视,亲自过问。2月20日,县委顾书记视察农业农村工作时,在渔深河看到一发电机正在实施电力捕鱼,立即电话通知王贵法局长,王局长即时落实人员到现场,一举查获。2月27日,星期日,王贵法局长在阜城街道十里风光带检查绿化工作时,发现一三轮电瓶车装载电捕工具在十里风光带乡间道路上行驶,及时通知渔政大队,渔政大队落实人员前往巡查,在杜庄村小河里捉了个正着;三是抓好重点时段、重点河段的整治以及重点人员的严防死守。突出重点水域的巡查整治力度。突出重点人员的联人蹲守,对进入“黑名单”人员和重操就业的反弹户,一经发现狠抓重处,并通过媒体曝光,起到打击一点,震慑一片;四是依法整治,严查重处。依靠群众,依靠各级组织,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向社会公布举报热线,做到有举必查,有查必果;五是抓好自身队伍建设,强化整体战斗力。局出台“三个不准”的要求。不准全系统任何人打招呼,为电捕鱼者说情,办人情案,收人情费;不准以罚代管,不得退还电捕鱼工具;不准任何形式的河道承包,严格按照渔业法律法规收取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一切罚没收入和收取费用均开具财政票据,上缴国库。
四、加强部门间配合,推进联合执法力度。电捕鱼专项整治工作仅靠主管部门力量还是不够的,需要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对进入“黑名单”人员分个击破,对边远交界管理死角水域要根据相关镇区、街道、社区提供的线索,及时组织镇区、公安人员实施联合打击,做好“两法”衔接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将打击电力捕鱼工作纳入今年各镇区、街道、社区和相关部门农业农村工作考核,按县考核细则考核积分到位。为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打击电力捕鱼专项行动,对举报人员实行话费奖励,凡举报查实使用发电机组实施电力捕鱼的,给予举报人500元话费奖励;使用电瓶、升压变换器实施电力捕鱼的,经查实给予举报人200元话费奖励。同时,对渔业执法人员假日及夜间出勤查处电力捕鱼给予一定的补助费,充分调动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