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组织涉海单位底册初筛业务培训
8月28日,我市海洋经济调查办公室召开全市涉海单位底册初筛工作会议,迅速组织底册初筛业务培训,全面启动全市涉海单位底册筛查。
会上,市调查办工作人员详细解读了《江苏省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涉海单位底册初筛方案》文件,结合前期响水县、市开发区初筛试点,重点围绕操作流程、技术规范、质量控制等关键环节,对全市11个县区调查办工作人员开展初筛业务辅导,并对全市涉海单位底册初筛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把握初筛目的,严格对照初筛方案设定的产业分类、行业代码和主要业务活动,拟筛除单位必须依据充分,存疑单位一律保留。二是要加强质量控制,坚决避免人为因素干预,自审和互审规定动作必须到位,上报数据由所在调查办负责人和审核人签字确认。三是要明确完成时限,按照省调查办9月22日前通过专家评审要求,限定各地9月10日前完成初筛工作并上报市调查办,力争率先在全省完成底册筛查。
全市涉海单位底册初筛工作推进有力
为提高涉海单位清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入户调查顺利高效开展,根据省调查办底册初筛工作安排和初筛方案要求,我市积极推进涉海单位底册初筛工作,9月10前底册筛查全面完成,初筛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据统计,国家调查办下发我市海洋经济调查底册法人单位10527家,其中待采集9753家,按照省底册初筛方案,全市拟初筛单位约1600家。从拟筛除区域上来看,相对集中在亭湖、建湖、阜宁等内陆县区;从拟筛除结构上来看,相对集中在建筑装潢、物业管理以及非涉海的政府机构和民间组织。从全市初筛工作过程来看,主要有三方面特点:一是工作推进有力。市初筛工作会议结束后,各地迅速组织底册筛查,沿海县区调查办在国家海洋督察期间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克服困难,打足人手,按照时序完成任务,有力支持了全市初筛工作整体推进。二是规范操作有力。全市涉海单位底册既涉及沿海和非沿海县区,也涉及沿海县区的非沿海乡镇,行业纷繁,情况复杂。各地调查办严格按照初筛方案,认真比对所在海洋产业底册,扎实开展质量控制,上报拟筛除单位依据充分、结构合理。三是部门协作有力。各地调查办在初筛过程中,注重加强与统计、工商等部门协作,充分利用统计、工商等部门情况清、业务熟的特点以及各类专业平台的优势,对初筛单位进行反复甄别,通过部门协作,极大提高了初筛成果的准确性。
市调查办创新开展底册初筛复审工作
按照省涉海单位底册初筛方案要求,我市各县区调查办认真做好初筛质量控制工作,紧扣自审、互审、确认三个质控环节,落实质控措施,规范开展底册筛查。在各县区调查办加强质控的同时,为确保全市初筛结果顺利通过专家评审,我市调查办创新思路,创新举措,对全市各县区拟筛除单位开展复审工作。一是内容完整性复审。对照国家下发的海洋产业底册,统一制定规范的拟筛除汇总表式,对各地上报的拟筛除名录,首先检查表格填写的规范性,有无漏填错填选项,对没有签字盖章确认的一律予以退回。二是名录全面化复审。按照筛除依据必须充分、存疑单位全部保留的要求,对各地上报的拟筛除名录逐一过堂、逐项对照,对筛除单位认真推敲,对存疑单位一律不予筛除,确保拟筛除名录复审全覆盖。三是行业精准化复审。由于沿海地区海洋交通运输业中主要业务为“物业管理”的单位可能涉及到港口物业管理,为确保筛查的准确性,市调查办充分借助工商部门信息查询系统,对沿海县区“物业管理”单位逐一进行回头看,确保不误筛一家单位。同时,还借助工商系统,对全市拟筛除单位在一定范围内组织了抽查,确保数据质量达到评审要求,为顺利通过专家评审打牢坚实的基础。
我市涉海单位底册初筛工作通过专家评审
9月15日,我市海洋经济调查办组织召开了全市涉海单位底册初筛成果评审会。会议邀请了国家调查办、东海区调查办、省调查办及市统计局、市工商局相关人员组成专家评审组,按照《江苏省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底册初筛方案》要求,对全市涉海单位底册初筛成果进行评审。
会上,评审组听取了我市海洋经济调查涉海单位底册初筛工作情况的汇报,对全市清查阶段的涉海法人单位初筛情况进行评审论证,对拟筛除的非涉海法人单位进行了咨询和质疑,按照《初筛方案》质量控制流程,逐一对拟初筛单位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讨论,最终经专家组综合评审,核定我市涉海单位底册筛除单位1590家,筛除率17%。东海区调查办质控人员对现场认定的拟筛选单位分产业随机等距抽取5%共81家单位进行涉海单位清查。底册初筛工作结束之后,我市将全面转入涉海单位清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