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严格按照国家海洋督察和盐城市督办的要求,自查自纠,边督边改,即知即改,针对查出的4个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目前已全部完成处罚。
江苏省沿海开发(东台)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开工建设的渔业大棚,属透水性构筑物用海,为无证用海,面积18.39亩,经立案查处,已缴纳全部罚款。随着江苏省沿海开发(东台)有限公司罚金的缴纳,截至9月20日,东台市立案查处的4个违法违规用海问题已全部处罚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