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自接到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月亮湾浴场涉嫌违法建设破坏湿地”举报件》后高度重视,县政府主要领导连夜召集海洋、国土、旅游、港区管委会和县滨海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连夜会办,研究解决月亮湾浴场有关问题。
一是县海洋部门会同环保等部门已形成回复意见,县主要领导审阅后立即上报省人民政府。二是在未取得海域使用审批手续之前,按照国家海洋局的要求,全面停止月亮湾海滨浴场的建设,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三是对照举报内容,督促建设单位按照“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生态优化、注重宣教的思路和原则”进一步对原开发建设方案进行优化完善,待方案成熟、经有关专家论证可行后,立即按照《保护区管理条例》的要求履行有关审批手续,尽快取得海域使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