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25日,亭湖区两名非法实施电捕鱼者分别被警方行政拘留5日,因电捕鱼被行政拘留,这在亭湖区还是首次。
8月25日凌晨2时许,亭湖公安分局青墩派出所、区渔政监督大队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在亭湖区南洋镇月青村境内跃进河上非法电力捕鱼。民警和渔政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当场查获电力捕鱼违法行为人张某楼和张某来(两人均系月青村人)。渔政部门随后没收了其作案工具并放生了渔获物。
张某楼和张某来二人,因为非法电力捕鱼,触碰了“高压线”,成为首批被拘留的对象。拘留结束后,渔政部门还将对这二人处以罚款2万元。“对于这起非法电力捕鱼的举报者,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兑现奖励500元。”